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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器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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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中际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独立主机合作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台独立的服务器,并利用乙方的机房设施及网络环境,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1-2	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器"均指甲方选择的独立主机型号。 
  1-3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上述甲方和乙方。 
  1-4	服务费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每年应付给乙方的相关费用。 
  1-5	"U"是指服务器托管在标准机柜中的高度,1U=4.45cm 
  1-6	该服务器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WWW为主的信息服务,若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非WWW为主的服务,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说明,由双方签署相关协议认可。 
    2-1-2	甲方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也可安装所需要的合法软件,但甲方须将安装文档备份一份给乙方,以便于故障维护时分析原因。甲方若委托乙方安装,则甲方要自行确保委托乙方安装的软件的合法性,由软件版权所引起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2-1-3	甲方不得将服务器用作代理服务器(Proxy)。 
    2-1-4       
                                                        甲方自己负责其服务器的软硬件配置的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系统的安全设置、故障排除及数据维护工作。甲方负责自己所属服务器的安全设置、管理和升级,并购买相关软件的合法使用权。 
    2-1-5	对于服务器托管,甲方承担服务器的运输等费用。 
    2-1-6	甲方承诺不进行: 
          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黑客行为、侵权行为、发布色情或迷信内容的行为、举办博彩或赌博行为、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或宗教宣传的行为、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信息的行为、发布危害社会秩序和治安的行为、发布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信息的行为等。 
    2-1-7       
                                                        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由于甲方未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而造成的任何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1-8       
                                                        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不得做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必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9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IP地址、登录帐号和密码等信息后,可随时独立操作控制自己的服务器、修改初始口令、上传软件或数据,并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甲方承诺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全部责任。 
    2-1-10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      
                                                        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当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全部由甲方承担。 
    2-1-11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资源负保密责任。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12       
                                                        甲方的服务器设备应符合公用通信网络和乙方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 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标准等,不得影响公共通信网络和乙方网络的安 全。 
    2-1-13       
                                                        为确保甲方托管设备的可靠性,以及机柜的良好通风、散热性,甲方在选择机柜租用服务时,应严格遵守3-4条款所述的乙方机柜容量标准。同时,甲方设备的总功率应符合乙方机柜的电源额定功率要求。若由于甲方未遵守以上任一项标准而造成的故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14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甲方的服务器提供相应的服务。 
    2-2-2       
                                                        乙方为甲方提供放置服务器的机房设施和网络环境,包括:网络设备、监控设备、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防静电地板等,确保机房设施和网络环境的正常运行。 
    2-2-3       
                                                        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2-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5	乙方应为甲方的维护工作提供方便,包括进入场地的便利或远程维护等。 
    2-2-6	若甲方的系统出现安全问题,影响到IDC相关网络或其他客户网络的安全,在甲方未能及时有效处理时,为了维护全网的通信安全,乙方有权利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脱 网处理。但乙方应在采取措施前及时通知甲方。 
    2-2-7       
                                                        若乙方因不可抗拒力以外的原因,造成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上述原因造成该中断的服务器每月须缴纳的主机托管费用为基数,按平均每小时乙方收取甲方该中断服务器的主机托管费用的二倍向甲方赔偿,但最高赔偿金 额不超过当月乙方收取甲方该中断服务器的主机托管费用。 
    2-2-8       
                                                        若因甲方自行安装软件、系统配置或数据传输等自身操作行为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配合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2-9	乙方应消除非甲方行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第2-2-7条情形的出现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10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连续支付的月费和IP地址使用费。其涉及的金额       
                     
          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2	甲方购买的独立主机型号为独立___型,第一年的费用合计为_______元。        
            3-3	本合同涉及的一次性设置费用共计零元。        
            3-4	甲方服务器共享100M带宽。        
            3-5	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提供至少一年的标配IP地址,平均每台服务器的IP个数标配为1个。        
            3-6       
                                                        甲方采取如下方式付款: 
                     
          一次性支付给乙方______元。每台服务器的有效使用期从服务开通之日起算。 
            3-7	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还应按每天应付金额的0.3%另付滞纳金。       
                                                         
                                                        第四条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从___年__月  日至___年__月       
                                                        日。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果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      
                                                          4-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5-2       
                                                        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一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赔付对方相当于三个月月服务费的赔偿金。 
                                                          5-3       
                                                        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合同执行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服务器。 
                                                          5-4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包括第10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关闭甲方的服务器。 
                                                          5-5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5-6	甲方托管的服务器,在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其服务器及附属设备搬离机房,否则乙方有权对该服务器进行处置,并且对该服务器及附属设施的丢失或者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责任限制        
                                                         
                                                          6-1	乙方在进行网络设备及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的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      
                                                        骨干网线路或设备故障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6-2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是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但乙方有义务积极查找原因并及时对甲方做出合理的说明。 
                                                          6-3	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水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8-2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包括第五日),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包括第二十日),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8-3       
                                                        遭受不可不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      
                                                        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九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权利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第十一条	通知        
                                                         
                                                          11-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11-2	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      
                                                        讯地址范围。 
                                                          11-3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 
                                                                    
                                                        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2-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 
                                                                    
                                                        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2-3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2-4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合同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组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2-5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2-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12-7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或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2-8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12-9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行重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通知另一方。 
                                                          12-10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        
                                                          12-11	本合同相关附件都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2	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于2004年__月  
                                                        日签署于福州,自该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中际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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